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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大交易”,绍兴俩金店老板接收1400万元后,被判刑
yizhen风
26-04-08 07:53 绍兴
楼主
黄金具有较强的保值属性,一直是备受市场青睐的投资交易品。金店作为实物黄金交易的重要场所,因其庞大的交易体量和便捷的流转模式,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利用黄金交易“洗白”电信网络诈骗赃款。近日,绍兴市新昌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就为黄金行业从业者敲响了警钟。

熊某和叶某合伙经营一家金店做黄金生意。2023年底,二人接到老客户廖某的电话,对方称有一单大生意可以合作,利润较高。熊某和叶某起初心生犹豫,担心如此利润远高于普通交易,怕是资金来路不正。但在廖某的再三劝说下,二人被利益冲昏了头脑,错误地认为自己只是进行正常的黄金交易,即便出事也只会追究廖某的责任,与自己无关,最终还是答应了这笔生意。

2024年1月,熊某、叶某和廖某达成合意后,熊某就将金店的银行账户提供给了廖某一方。账户刚交出,短时间内就有上百万资金接连转入。熊某二人收到资金后,立即按照对方要求,将全部钱款兑换成黄金,再交给指定人员送往币商处换取虚拟币。

这样的操作持续了两天,金店账户便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即便如此,熊某和叶某仍未收手,又将自己的个人账户提供给廖某一方,继续进行收钱、换黄金、转交黄金的违法操作。短短五天时间,二人就通过这种方式累计接收资金1400余万元,全部用于兑换黄金并最终兑换为虚拟币。经查证,上述转入资金中有不少系网络诈骗所得。

心存侥幸的熊某和叶某终究没逃脱法律惩处。日前,经绍兴新昌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目前,公安机关正对廖某进行追捕。

检察官说法

黄金交易不能为违法犯罪所得的“黑钱”镀金,必须合法进行。贵金属经营者要坚守法律底线,杜绝贪小利、存侥幸的心理,拒绝参与任何可疑、异常的交易活动,切勿沦为犯罪分子洗钱“工具人”。如在经营中发现该类情况,请留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为斩断电信网络诈骗黑色产业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助力铲除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

http://m.shaoxing.com.cn/p/3427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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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4007139
2026-04-08 10:45 浙江
1楼
效应值
telh10860
2026-04-08 11:02 绍兴
2楼
所以币商没事
tl237415
2026-04-08 13:35 绍兴
3楼
这就是洗钱,非法所得的黑钱,经过这番交易,变成了合法收入。
沧海一粟春
2026-04-08 14:37 上海
4楼
赚钱得合理合法
dhjdwlc
2026-04-08 17:02 绍兴
5楼
行行有规矩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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