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某某出轨按摩女及被某某家暴后的感悟!我看到一个网友的回复很有意思,分享给大家!希望今后的路光芒万丈!谢谢大家!
大家也不要嘲笑她,攻击她了,我倒是觉得这位小姑娘挺勇敢的或许她争取来的光,能照亮你们前行的路也不一定,我觉得大家应该合理看待问题本身!
1、结婚证不该作为家暴行为的豁免证!照本质上来讲,一旦签发家暴告诫书,公安机关理应通知街道居委会等机构,三个月内上门家访核实是否有再次家暴行为,如若屡教不改,签发第二张及第三张家暴告诫书时,公安机关可考虑提起公诉!
2、短时间内频发多次家暴,及经常性失踪。我刚看了下,最长时间长达两天半,现在又9天未回家照顾亲生儿子,公安机关是否考虑虐待罪及其遗弃家庭成员等方面的内容!不应让结婚证作为通往犯罪的通行证!
3、对于出轨我想说的是:无论怎样,如果日子过不下去了,就先离婚再找,不离婚就找显得人品或过于低劣了,况且,如果是我离婚了,我也会找一个年轻漂亮最重要的是干净,在怎么样也不会找一个这么老的按摩女!我都怕得脏病!
最后,我想说一句:
请国家取消重婚罪,因为原配取证太难!有名无实!
请国家恢复通奸罪,发现出轨直接将出轨者和小三量刑!
维护社会治安!
保护原配及未成年人. 权. 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