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反映,绍兴诸暨市次坞镇一企业在厂房旁边违法搭建钢棚,面积上千平方米,搭建完成近两年未得到有效处置。
这处钢棚位于次坞镇大桥村大桥工业园主干道边,面积较大,是钢结构框架,半透明顶棚,钢棚下堆满了防火板材,钢棚紧贴旁边厂房,厂房内是绍兴金烟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俞朝刚说,厂房是租来的,钢棚是他们租用厂房之后搭建的。
企业负责人 俞朝刚:当时材料堆不下了,刚好旁边有个工业用地的空地,2023年10月份租下来的,搭了两个多月时间。
俞朝刚说,钢棚于2024年初搭建完成,花费十多万元。
记者了解到,直到去年11月26日接到群众反映,属地镇政府和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才发现这一情况,并进行了核查。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次坞镇中队执法队员 郦周强:金烟公司他们拿不出任何审批手续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属于未经审批擅自建造。
郦周强说,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经过测绘,确认钢棚面积为1625平方米,随后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鉴于当事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任何整改,目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立案开展调查询问工作。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次坞镇中队执法队员 郦周强:可以通过调整规划审批的,能补办规划手续的,我们就进行罚款,让他补办手续;如果无法达到补办要求的,不能补办手续的,这个钢棚我们只能作出拆除的处置。
随后,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自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记者采访一周后,属地自规部门就钢棚能否补办手续作出答复。
诸暨市次坞镇自然资源所副所长 陈伟斌:通过我们的现场踏勘和初步测量,这个钢棚南侧有1米左右是超出土地证的范围,不符合厂房的退让要求,第二点钢棚与北侧的已建厂房应做防火墙处理,现场钢棚并未设置防火墙,不符合补办要求。
既然无法补办手续,这处钢棚最后将如何处置,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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