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黄昏,我刚把《读〈圣经〉偶感》上传到网上,七点刚过,倪群的群主就发来一条消息。内容短小,转述如下:“@wwsfmlf ,旧事重提:你还记得吗?1970 年前后,你借过我的《旧约全书》,也就是《圣经》。这本书是我从咱们队的倪建华那里借的。随后您忘记还给我,我就留下这么一件很遗憾的事,欠着倪建华,慢慢的懒掉了。还有影响吗?[偷笑][偷笑][偷笑]”
可敬可亲的群主,承蒙你还惦记着这件事,我先跟你说声“对不起”!在这里,我想向你深鞠一躬,道一声迟了55年的歉。也特别感谢你的提醒,一下打开了我尘封半个多世纪的记忆匣子。这事怎么能忘呢?在那个“大革命”如火如荼的年代,能看到《旧约全书》,是何等大胆、何等刺激,又何等令人享受啊!如今回想起来,心里仍忍不住泛起一阵兴奋。
你问我“这事还有印象吗?”,我想说:不只是有印象,这影响大着呢,且影响了我好多年。难怪我读《创世纪》时,看到那么多陌生的人名、地名,唯独对“亚当与夏娃”有种莫名的熟悉感。那时我正值青春年少,完全被这“天下第一对男女”的故事迷住了。只是当时压根不知道什么是《圣经》,借这本书来,纯粹是当“小说”读的。
岁月匆匆,当年的青春少年已变成如今的耄耋老人,但亚当与夏娃的故事梗概,我还能依稀记起。
故事的开端,上帝用泥土创造了世上第一个男人 —— 亚当,还把他安置在富饶又美丽的伊甸园里。园中有一棵“分别善恶树”,上帝特意告诫亚当:“园里各样树上的果子,你都可以随便吃;唯独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能吃,因为,你吃的那日必定会死。”
过了些日子,上帝见亚当独自生活,一来显得孤单,二来也没法繁衍后代,便想着为他解决这个问题。于是,上帝趁亚当沉睡时,从他身上取下一根肋骨,用这根肋骨创造了一个女人—— 夏娃,让她做亚当的伴侣。人类的繁衍,也就从这时开始了。那时亚当和夏娃,赤身露体,却一点也不觉得羞耻,过着天真无邪的日子。
然而,魔鬼化作一条狡猾的蛇,看到夏娃天真单纯,便去诱惑她。蛇对夏娃说:“你们吃了那棵树的果子,不一定会死。因为上帝知道,你们吃果子的那日,眼睛就会明亮,能像上帝一样分辨善恶。”
夏娃看着那棵树上的果子,觉得它既适合做食物,样子又悦人眼目,还能让人变得有智慧,便摘下果子吃了。接着,她又把果子递给丈夫亚当,亚当也吃了。
吃下果子后,两人的眼睛果然亮了起来。他们第一次意识到彼此是赤身露体的,就赶紧摘了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了裙子遮身,自此,人类的 “服饰”就这样诞生了。
后来,上帝在伊甸园里行走,亚当和夏娃因为心里害怕,偷偷躲了起来。上帝很快就知道了他们偷吃禁果的事。面对上帝的质问,亚当把责任推给了夏娃:“是你赐给我、与我同住的那个女人,她把树上的果子拿给我,我才吃的。” 夏娃则把责任推给了蛇:“是那条蛇引诱我,我才吃的。”
随后,上帝对蛇、夏娃和亚当分别宣布了诅咒:
对蛇:让它从此用肚子行走,终身以土为食;同时让它与女人结为仇敌,女人的后裔要伤它的头。
对夏娃:增加她怀胎和生产的苦楚;让她依恋丈夫,并且受丈夫的管辖。
对亚当:让大地因他的过错而受诅咒,他必须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获得食物;等到生命尽头,仍要归回尘土。
最后,上帝用皮子做了衣服,给亚当和夏娃穿上,然后把他们逐出了伊甸园。为了防止他们再回到园中偷吃生命树的果子、得以永远活着,上帝还安置了基路伯,又立了一把四面转动、能发火焰的剑,把守在通往生命树的道路上。
那时的我,哪里知道什么“旧约”、“新约”,更不敢去了解《圣经》究竟是什么。我只把这本《旧约全书》,和《山海经》《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这类神话故事归为一类;把“亚当与夏娃”看作西方的“伏羲与女娲”。只不过前者是西方人类的始祖,后者是东方人类的始祖罢了。
直到 55 年后的今天,我才懵懂地明白:《圣经》是由“旧约”和“新约” 两部分组成的。“旧约”收录的是耶稣诞生前的叙事,“新约”才讲到基督的诞生。难怪当年群主借给我的《旧约全书》里,从来没有出现过耶稣的故事,因此,也没以为它是《圣经》的前半部分。
最后,再向群主说:“借书没还,请海涵!”不过自古就有“偷书不为贼”一说,鲁迅先生在《孔乙己》中借孔乙己之口说“窃书不能算偷”。书,是特殊商品,不只是普通财物,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这哪能叫偷?顶多是对知识的“共享”。老话讲“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同理,借书没还是个例外。就像我,借了群主的书愣是拖了55年没还,也不知这本《旧约全书》尚在世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