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我要说清楚的,方便你们作出准确的判断。
去年介绍了一对,二婚对二婚,
女方独生女,带一个女儿,名下一套房,
男方独生子,名下两套房,儿子判给前妻,偶尔接回来养几天,
两个人的工作收入都差不多的
谈了几个月非常合得来,就同居了,
同居期间两个孩子偶尔碰上了也玩的很好
两边家长各自都有退休金和医保,名下也都有房,都互相认可且愿意贴补儿女
本来是打算在国庆节前领证,正式结婚的
结果吵架了
为啥呢
因为领证之前,男方提出要求,
说自己孩子经常不在身边,要求女方婚后再生一个孩子,共同养育
于是女方对男方提出,我是不想生了得,你一定要我生也可以
你要给我保障,
彩礼38.8,三金100克以上。
但是男方认为二婚不用发彩礼买三金了的
就算要,拿个十万意思一下就行了,都二婚了,搞的像未婚的一样,没有必要
女方觉得男方没有诚意,说,二婚怎么了,二婚就应该比未婚的低人一等?不一样要生孩子带孩子尽该尽的义务和责任?
为了这个问题,吵架吵了好几次
现在女方已经搬出了男方家,两个人的关系降至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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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两个人私下找我聊的诉求,是希望能和好,继续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但我听双方的意思,条件方面依然都不肯让步
噶么,你们不肯让步,我也为难
匿名发出来,大家来说说看
谁对谁错
我会让两个人来看评论区的。

我们提倡这样的相亲:一、双方互动,坦诚相见,以礼待人,轮换买单,约会最好AA制;
二、在未得到双方父母认可或者办理结婚证之前,洁身自好,不随意接受对方贵重物品,不要有大笔金额往来。若有纠纷,请及时报警,我们会协助警方处理;
三、谈婚论嫁量力而为,不瞎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