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院官网上的帖子。
“加名房”在分割时审理的原则:
(一)“加名即赠与”原则
若一方婚前房产在婚后添加配偶名字,视为对配偶的赠与,房产性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该种赠与具有法律效力,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
(二)出资、贡献等因素影响分割份额
虽然要遵循“加名即赠与”原则,但不代表凡是加名后的房产,在分割时均“五五开”。若赠与合同对份额有约定则从约定;若赠与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离婚分割时,法院将综合考虑购房出资来源、婚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及补偿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