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在天悦广场上跳跳舞,辛苦了半世来松松筋骨,没成想这几个月却被一连串糟心事缠上——这支自发的健身队伍,实在忍不住把这些事晒在E网,不为争输赢,就想问问大家:普通人想安安稳稳健个身,咋就这么难?
从“借地健身”到恶意刁难:广场舞池里的人心百态
事情得从东浦广场改造说起。原来常去的锻炼场地围起来施工,这群爱跳舞的姐妹没了去处。听说天悦城商区公共区域有空地,当时已有另一支队伍在活动,便主动联系物业,问能不能一起用场地锻炼。物业同意后,满心欢喜搬了过来,想着“各跳各的,互不打扰”,大家和气健身多好。
可没过多久,风向就变了。或许是这支队伍跳得整齐,慢慢吸引了些本地住户加入,另一支队伍的心态明显不对劲了。他们开始故意在这支队伍放音响的地方捣乱,跑去住户和物业那儿搬弄是非,说这支队伍“扰民”。更过分的是,老年人骑着三轮车,直接往活动的队伍里冲!好几名队友被撞伤,疼得半天站不起来,实在忍无可忍,报了警。
事后涉事老人在派出所承认,是别人说起,冲动行事。谁都看得明白,这背后就是另一支队伍的故意刁难。
处处守规矩,咋就换不来一句“理解”?
其实从一开始,这支队伍就怕给别人添麻烦,“不扰民”这根弦一直绷得紧紧的:
?音响特意调转方向,避开商户店面,不像另一支队伍那样直直对着店铺吵;
?音量严格按派出所要求调低,还专门跑到附近学校、住户楼下试听,确认不吵才开跳;
?高考、中考那阵子,不用谁说,便自觉停练,就怕影响孩子考试;
?跳舞时间控制在1小时左右,排练都另找时间,从没超时过;
?这支队伍就是一群自发凑一起的普通人,不是啥团体,更不搞演出,就想单纯锻炼锻炼身体。
这些细节,派出所的调查笔录里都写得清清楚楚,随时能调出来看。可反观另一支队伍,音响对着商户店面开得震天响,完全不顾人家做生意,咋就没人管管呢?
保安动手打人致淤青,“互殴”认定真的公道吗?
更糟心的还在后面。那天在商区正常跳舞,保安突然上前阻拦,让车开进跳舞的场地。队友跳着舞,抬手时用跳舞的手势轻轻拂过保安衣服——就这么个无意的动作,保安突然急了,抬手就给了队友两拳,胳膊上当即青一块紫一块(有伤情照片为证)。
后来警察来了,听说最后认定是“互殴”。这支队伍实在想不通:队友那下明明是跳舞的本能动作,连“碰”都算不上“打”,怎么就成“互殴”了?反倒是保安暴力动手打人,这事儿总得讲礼吧?
按说法律上“互殴”得是双方都想伤对方吧?队员全程没半点攻击的意思,就因为一个无意的手势,被打了还落个“互殴”的名儿?现场视频模糊,根本看不清队友是无意动作还是“动手”,就这么定了性,真的公正吗?保安动手伤人,难道不该负责任吗?
追问:公共区域健身,凭啥就得“特殊对待”?
更让这支队伍困惑的是:商圈物业有权利不让普通人在公共开放区域健身吗?这支队伍又不是搞商业活动,就是一群老百姓想跳跳广场舞锻炼,既守规矩又不扰民,凭啥处处受限?
之前找过相关部门12345反映,至今没收到回复;主动找物业沟通也没结果,换来的却是冲突和“互殴”认定。一场简单的广场舞,愣是变成了人性和三观的“照妖镜”——有人为争场地恶意挑事,有人动手伤人,只看模糊视频就定了性。
就想问问大家:
1.全程守规矩、被挑衅还受伤,这真的算“互殴”吗?
2.商区公共区域的健身自由,到底该由谁来保障?
3.动手打人的保安,难道不该为自己的暴力行为负责吗?
这些天看着队友胳膊上的淤青,想着明明是开开心心健身,却惹来一身麻烦,心里说不出的憋屈。希望大家能评评理,也盼着相关部门能再查查清楚,别让老实人受了委屈。
一群只想好好健身的普通市民
2025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