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祝贤/文
端午节吃“五黄”、是国人历來的习俗、绍兴人不例外,但是哪五样食品,被称为“五黄”呢?中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地说法不同。因为食材的取得有地域性、也有文化的差异性。如绍兴“五黄”中的主旨食品黄鱼、过去在内地因受交通、冷藏条件限制、是很难办到的,所以、那些地方肯定“五黄”中没有黄鱼这一说。如我们绍兴人妇女做产、送”舍母?”中必有白鲞二片,但福建人送产妇不用白鲞、而用了当时我们绍兴人不宜上桌的乌鱼,这是习俗文化上的差异。


近年人们一谈论绍兴人端午节的“五黄”,有人说是:黄鱼、黄瓜,黄鳝、黄梅、雄黄酒,又一说是黄鱼,黄瓜、黄梅、咸鸭蛋、雄黄酒、当然、还有第三版,第四版的。

这端午“五黄”中我最持异议的是黄鳝。作为端午”五黄”是历史承传,是历來遵守采用的端午食谱。是一个无论家庭贫富一致认可的特定食谱。而黄鳝在七十年代及以前是不上绍兴许多家庭灶台和歺桌的。少量喜食者也只是把它当一种野味品尝,不喜食的只把它当喂鸡鸭的饲料。进入八十年代后,因人们对营养认识的提高,才逐渐被人们普遍接受、且身价升至仅次于甲鱼、鳗鱼之后。

一种不被人们普遍接受的食材,却要列入人们普遍认可的“五黄”之列,显然是不符逻辑的。所以,笔者认为在七十年代及之前,黄鳝是不可能列入端午“五黄”之内的。那么排除黄鳝之后、应当是什么列在“五黄”之列呢?

民国时期散文大家,又是民俗学家的周作人、绍兴人,是鲁迅的胞弟、他曾写过关于端午吃“五黄”的一首诗,发表于上海《申报》副刊,周作人先生的端午诗是:
“端午须当吃五黄,
枇杷石首得新尝。
黄瓜好配黄梅子,
更有雄黄烧酒香。
很明显,他提到的五黄是;枇杷、黄鱼、黄瓜,黄梅,雄黄烧酒。周作人年少时在绍兴家中生活期间,虽则家道已遭中落,但大户人家的习俗还是格守的,端午吃”五黄”这个习俗,他家不会乱套。他的诗中没有黄鳝,而有枇杷,枇杷色金黄。当时也是绍兴市集上易买得的应时水果。列为“五黄”之一,完全可以。这里提到的石首是指黄鱼。吃过正宗黄鱼的人都知道、鱼头有二粒如花生米一般大、白色石头状牙齿。故将黄魚雅称为石首。

时代在变迁的,在七十年代之前,黄鱼、虽贵一点、但也不难买到,而黄瓜、黄梅、枇杷都是普通的端午节时令蔬果,当时绍兴集市上都能购得,所以,周作人先生诗中所提的普众化“五黄”,很容易被当时越地人们接受和统一。八十年代之前,因以粮为纲政策之故、果蔬大量减少,枇杷、黄梅、很难见到了,没有现在水果繁多、来自东南西北,琳瑯满目,充满四季。到八十年代,正宗黄鱼也见不到了。所以,大家谈论的“五黄”就“各显神通”发生了大变动。这时,有些人家已开始让黄鳝升级上位,黄梅、枇杷不一定有买、候补项咸鸭蛋进入了。所以、到网上用百度一搜”端午五黄”、把黄鳝、咸蛋都列入其中了。百度上搜得的“五黄”是分不清时期和地点的,误导了读者。

时代在前进,情况在变迁,现在过端午节,除了插艾叶、菖蒲,食粽子二项之外,按吃“五黄”的规矩过节的,恐怕已经没有了,剩下的只是一种曾经的记忆和文化习俗的承传。所以、凡谈及传统的端午吃“五黄”、还是以周作人诗中提到的“五黄”为正宗,因为那不仅是一份食谱,更是那个时代文化传承的鲜活见证,承载着特定历史时期的记忆与情感。我在五、六十年代端午节,吃到的“五黄”食品,与周作人先生诗中所提是一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