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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绍兴人买二手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tl11658
25-04-02 21:02 浙江
楼主
4月2日,“绍兴公积金”微信号发布消息,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减轻购房资金压力,市公积金中心推出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范围

1.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管理部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下简称“申请人”);

2.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房的。

二.提取额度

申请人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不得超过《浙江省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且不超过提取行为发生之日时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提取金额之和。提取总额与个人住房贷款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线上或线下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首付款参考。

2.申请人和卖房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浙江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到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业务申请,并填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

3.公积金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现场办理该业务并将提取资金打入第三方监管账户(对公账户)。

4.申请人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后,将备案完成的《浙江省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或联系单提供给公积金管理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核查无误后,出具《购买二手房支付首付提取资金拨付通知单》,并要求第三方监管机构协助划转至卖房人收款账户,原则上应当天完成支付,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

四、提取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浙江省二手房买卖合同》;

3.涉及购房人配偶提取的,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五、其他规定

1.申请并成功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的,如发生首付款金额变动不可补提;

2.申请人缴存地与购房地不一致的,由申请人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业务;

3.申请人系购房人直系亲属或申请人自筹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原购买二手房提取流程办理;

4.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如按规定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原则上申请人无需提供;

5.购买二手房买卖合同被撤销、被解除或者无效后,申请人须在 2天内告知公积金管理部门,已被获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须由第三方监管机构协助退回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账户,并由公积金管理部门新划转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6.对利用虚假业务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依据《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办法》予以处理。

(内容来源:绍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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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笛扬路
2025-04-02 21:17 浙江
1楼
好消息
龙游孟潭
2025-04-02 22:37 绍兴
2楼
噢,没有公积金
尹口少女
2025-04-03 06:13 绍兴
3楼
挺好
上天入地下海
2025-04-03 06:27 绍兴
4楼
好政策
江南无悔
2025-04-03 08:53 绍兴
5楼
大家一起来买房
江南一景2011
2025-04-03 16:14 绍兴
6楼
抓紧时间,拖拖拉拉的要后悔。
tel129217
2025-04-03 17:27 绍兴
7楼
好的。好消息
菜虚鲲
2025-04-03 21:21 浙江
8楼
挺好
tl565514
2025-04-03 21:58 绍兴
9楼
搞活二手房市场。好事情!
迎面朝霞
2025-04-04 07:28 绍兴
10楼
好消息
tl7424121
2025-04-04 08:20 浙江
11楼
说明形势严峻
tel730712
2025-04-04 10:21 绍兴
12楼
这跟形势有什么关系啊,就是方便群众的好事而已。当然对亲朋好友处转钱方便的人而言,还是直接借一下更方便
tl3962113
2025-04-04 13:00 浙江
13楼
现在还会买房,只有刚要结婚年青人还是租房结婚好,再过三至五年买房让你少努力几年,有的炒房客快要挡住了,利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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