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客户王某,身体状况不佳,检查发现多项异常,医生建议住院治疗。为了住院费用能报销,王某找到做保险的朋友,意欲先购买一份商业保险,然后再去住院。王某的投保申请提交后,保险公司下发了体检函,王某担心自己通不过保险公司的身体检查,保险公司会拒保,找了一位朋友陪同体检,伺机代替她进行抽血和做B超检查,被医院护士当场识破,并向保险公司进行了举报。保险公司拒绝了王某的投保申请,并将王某纳入了重点风险管控范围。案例分析
代体检不仅违反了诚信原则,情节严重的构成保险欺诈。商业保险投保时,一般要求被保险人如实履行健康告知义务。本案中王某,投保时刻意隐瞒健康异常史,违反了保险法第16条;体检是保险公司评估被保险人健康风险的重要依据,找人代体检属于伪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属于故意欺骗,已构成保险欺诈。如果因此给保险公司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客户王某,还是代为体检的朋友,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提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即便投保人因代体检侥幸通过核保,在理赔时保险公司也会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客户健康相关信息,让骗保人员的违法企图落空。

二、如您发现保险欺诈线索,可通过下列途径予以举报:
1、平安人寿(总部)举报途径:拨打95511说出“我要举报欺诈”或拨打95511根据语音提示按#-1-9,平安人寿欺诈举报邮箱:pub_qzjbzy@pingan.com.cn。
2、平安人寿浙江分公司举报途径:举报电话:0571-89729173现场举报:杭州平安金融中心A座26F法律合规部举报邮箱:pub_sxzfwgdxjb@ping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