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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一名女子凌晨两点报警称被前夫侵犯?真相是……
宋柯晓
24-03-20 19:41 浙江省
楼主
110报警电话

被称为“生命热线”

然而,有人无视法律存在

恶意拨打骚扰110

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

或报假警等行为

绍兴上虞公安将依法严厉打击

绝不姑息!

男子酒后数次报假警

因扰乱单位秩序被拘

“110!我要报警!”

近日,盖北派出所

接到臧某报警但听不清其说话

“我有事,我在盖北!”

两分钟后,臧某再次报警

却含糊其辞

不肯说明详情只要求民警前往

然而,盖北派出所民警出警

却发现系臧某醉酒后无聊

两次拨打110报警电话

“臧某行为

长时间占用报警资源

严重干扰110接警中心

及派出所的正常工作。”

盖北派出所民警表示

经核查

臧某曾因扰乱单位秩序

两次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

行政拘留的处罚

1月20日起

臧某使用

183与178开头的手机

报假警数十余次

主要集中在晚间、凌晨时段

且多为酒后无事报警





经询问

臧某对自己多次酒后

恶意拨打报警电话的

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依法对臧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因泄私愤

女子任性报假警被拘

“警察同志,我被人侵犯了

你们要为我主持公道...”

一天凌晨2时许

一女子报警求助

案情紧急

东关派出所民警

立即赶至现场核实情况

女子情绪激动

向民警控诉

前夫的“荒唐行为”





然而

被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的

女子前夫说辞却截然相反

事情真相到底如何?

究竟是谁在撒谎?

民警再次询问女子

其脸上表情很不自然

回答更是漏洞百出

经查实

女子因与前夫发生矛盾

为泄愤才报假警

在民警宣传教育下

女子认识到报假警的严重性

对自己谎报警情的

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女子已被警方

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上虞警方提醒

大家千万别学他们!

凡拨打110

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等

滋扰公安机关正常秩序的行为

都属于违法行为

轻则罚款、拘留

重则构成犯罪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越牛新闻综合上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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