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kq.gov.cn/art/2024/2/22/art_1229405598_4109606.html关于征求《柯桥区二孩、三孩家庭住房保障和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一、加大二孩、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力度
(一)政策对象。申请家庭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柯桥区户籍,对应的三孩子女须在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出生,二孩子女须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且首次落户在柯桥区,目前户口仍在本区。
2.申请人须具有柯桥区常住城镇户籍满3年,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
3.申请家庭在柯桥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或人均房产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每户最高不超过60平方米。
4.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不含当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柯桥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含)。
5.家庭财产(货币财产、企业投资、机动车辆等)符合规定条件。
三、给予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一)政策对象。申请家庭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三个子女的家庭。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柯桥区户籍,三孩子女须在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出生,且首次落户在柯桥区,目前户口仍在本区。
2.在柯桥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无合法住宅,或现有合法住宅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合法住宅含在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系统中已网签的商品住房)。不包括政策实施期内,因住房交易致住宅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的家庭。
(二)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购买柯桥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每平方米2000元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