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虞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公布《彩虹大桥新建工程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及修改情况的公告,公告中明确了需征收涉及非住宅3户,总征收房屋面积约8500m。
此外,官方还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对此次因彩虹大桥新建征收的房屋做出了赔偿细则。
征收补偿方式:征收合法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上虞区三处房屋产权调换。签约期限: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0日搬迁腾空期限: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月9日。
项目详情
曹娥江水上诗路风情旅游带建设项目彩虹大桥新建工程位于上虞区百官街道和曹娥街道,起点位于渡江路与腾飞路交叉口。
彩虹大桥新建工程,拟新建彩虹大桥位于现状彩虹桥南侧,上跨曹娥江(现状为四级航道、规划为三级航道),项目改建长约0.95km,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沿线设桥梁450.6m/1座。
桥宽42米,采用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荷载标准:公路-I 级(兼顾市政功能),新建新建彩虹大桥工程施工期间,车辆通过现状彩虹桥进行道路保通,完工后拆除。
项目总投资4.2亿元,其中建安费约3.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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