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事因:是你在胡搅蛮缠,事实是最大的错误出现在报案人,报案人的错认是警察判断错误的根本原因,但是,警察并没有因此而推卸自己的误判责任,而是背了这个锅,并且对此误判导致的后果进行了道歉,事出有因,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谅解。
而你就抓住这点小错,不依不饶,要严查严办,这是明显的对警察恶意的网爆,要使得警察人人自危,这就能让警察对待案件消极,不利于社会的公共安全。这就是你借题发挥的险恶用心。
再次告诫,在最初当...(2025-10-08 21:18)
报案人认错无可厚非,且这种情况不是罕见,是常见的;警察应该见怪不怪了;所以不会想当然的;不然破案全凭一个人说了算,不注重实质证据,不实名认证,那还破啥案子;
现场看到20岁的女生,没有嘀咕一下,不太像13岁吗?
对方光明正大逛街吃饭,嘻嘻哈哈,像拐卖犯罪分子?
手铐带走马上问清楚的事情,难道现场不带手铐问不清楚?
你在把严重违法违规的执法过程当标准的时候,那就是在侮辱我们整个执法团队;
我不信我们浙江警察会,我说一句你像偷我包的贼,警察会直接上你家戴上手铐就抓走,然后回所里或半路再开口询问是不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