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安装充电桩,就是违法行为,很清楚的事实,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城市绿化条例》侵害其它业主利益,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区和相关执法机构以没有法律依据进行处理为由,对此毫无作为。
相关单位对违法行为一再袒护,我凭一己之力试图维护小区业主的权利,按照消防法监督举报相关安全隐患,历经三个没有任何进度,小区的其它住户也没有人举报,大家只在乎自身利益,不在乎公共利益,放个电瓶车长期占车位,甚至把充电桩安装在小区绿化带,这种自私的行为之所以如此猖獗,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政府部门不作为,小区住户对违法行为的容忍和熟视无睹的态度。
对于此案件相关部门给的理由是在是难以让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