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周去城南大道千克隆超市购物,消费82.5元,回到家里想起可以发票抽奖,于是家里找出上个月一张购物小票,加起来有100多元,
兴高采烈去了趟超市,服务台工作人员一看,立马回绝,你看看小票上写的,开发票当月有效,上个月的那张不能开。请问,开发票有这个规定,会过期?
2、今天吸取了上次教训,又去购物了,买了120多元东西,由于我支付宝绑定信用卡,有两个5元刷卡金,我就分两次付了。然后拿着小票去服务台开发票,服务员看了说,只能一次一次开,也就是两次付款不能一起开。这样一来,又达不到100了。难道同一天同时付款得两次,不能一起开发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