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喜欢他,几乎所有时间都会陪他去玩,父母以为女儿找到了白马王子,他也爱她,把她当成未来的妻子,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去旅游,然后一次他们去旅游,旅游回来要把这桩婚事定下来的时候,女方的父母提出了分手,原来,双方虽然都喜欢对方,女方的父母认为,男方旅游都没有提出同床,男生的生理功能有问题。当时女儿回来的时候,母亲问女儿,你们在三亚旅游,晚上是不是住在一起?女儿说,我也想,可是他说没有登记不能睡在一起。父亲与母亲说,看来这个年轻人还挺老实,母亲说,都什么年代了,去旅游目的就是想两个人多一点时间在一起,多在感情上磨合磨合,你年轻的时候,约我出去,说是看电影,其实不是为了避开父母,多亲热亲热,老公想,老婆说的也有道理,既然两个人都喜欢,在特定环境下,应该会爱的体现,如果旅游都是分房睡,那么这个小年轻生理功能肯定存在问题,男生不可能到手的那种感觉都没有体现出来。嗯!
这种女婿不能要。于是父母叫女儿提出了分手。如果是你,你与喜欢的异性朋友一起去旅游,晚上你会提出分房睡吗?如果男生真的是传统,在没有领证之前,不碰女生,那么他们还会去旅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