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揭晓,浙江绍兴越国都城和汉六朝会稽郡遗址成功入选,这无疑是绍兴考古界的一大盛事,彰显了当地考古工作的深厚积淀与突出成果。然而,对于重点考古结论,结合文献记载与实地遗迹细节,有商榷之处。
一、塔山遗址墙体应为怪游台围墙,非越国都城城墙
塔山遗址发掘中发现的墙体遗迹,被认定为越国城墙,但结合《越绝书》记载与古代营造规制,此结论值得推敲。《越绝书》明确记载:“龟山者,勾践起怪游台也。东南司马门,因以炤龟。又仰望天气,观天怪也。高四十六丈五尺二寸,周五百三十二步,今东武里。”清晰指出龟山(今塔山)是勾践所建怪游台的所在地,且有明确的范围与功能定位。
从遗迹规格来看,此次发现的墙体呈东西走向,已揭露部分长45米、宽5米。依据宋代《营造法式》中“筑城之制:每高四十尺,则厚加高二十尺。其上斜收减高之半”的规制推算,若墙基宽5米,对应的墙高仅约4米。而根据《周礼》规定,诸侯都城的城隅高度应为七丈(约13.37米),卿大夫采邑城的城隅高度也达五丈(约9.55米)。显然,塔山遗址墙体的高度与规模远低于诸侯都城城墙的标准,却与怪游台作为祭祀场所的围墙规格更为契合。
同时,《越绝书》中提到怪游台有“东南司马门”,此次在墙体东端发现的门道遗迹,恰好与文献中怪游台的门址记载形成呼应,进一步佐证了该墙体是怪游台围墙的结论,而非越国都城的正式城墙。
二、稽中遗址建筑遗存并非越国宫台
关于稽中遗址发现的越国建筑基址被认定为宫台的结论,结合文献与考古层位分析,同样存在疑点。
首先,《越绝书》对越国宫台有明确的形制记载:“今仓库是其宫台处也。周六百二十步,柱长三丈五尺三寸,溜高丈六尺。宫有百户,高丈二尺五寸。”而稽中遗址发现的越国建筑遗址规模较小且布局零散,与文献中记载的宫台宏大规整的形制相差甚远。
其次,宫台作为重要的皇家建筑,在汉代通常会继续沿用,不会出现明显的文化层断层。但稽中遗址的考古发掘显示,越国建筑基址之上直接叠压着汉六朝时期的官署建筑遗存,两者之间存在清晰的文化层分界,这与宫台在汉代持续使用的历史逻辑不符。
再者,古代宫台多为高台建筑,以彰显皇家威严与实用功能,如吴王阖闾的宫台位于高平里,地势高耸,直至近代仍有明显的高台遗迹,历史学家顾颉刚曾言小时候要爬上去。而稽中遗址发现的建筑基址地势平缓,并无高台建筑的特征,进一步说明其并非越国宫台遗存。
以上商榷观点,旨在推动对绍兴越国都城遗址的研究更加严谨、深入,让古老的越地文明在科学的考证中焕发出更准确、更动人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