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绍兴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新增了9处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将于2026年4月23日启用
启用后抓拍行为
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②“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③“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④“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⑤“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⑥“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⑧“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15日
http://m.shaoxing.com.cn/p/3428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