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无人机已走进大众生活成为摄影创作、休闲娱乐的热门工具但随之而来的“黑飞”乱象却暗藏巨大风险近期,绍兴新昌县公安局深入推进岁末年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查处了3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案例一摄影爱好者刘某为拍摄云海照片,在未向有关机构报备审批的情况下,不顾原本微型、轻型无人机120米的法定适飞高度上限,违规飞行至1500米。这不仅违反空域管理规定,更对该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构成极大威胁。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徐某在日常飞行拍摄中,在未向有关机构报备审批的情况下,不顾原本微型、轻型无人机120米的法定适飞高度上限,多次违规飞行超400米。目前,违法行为人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王某,因出于好奇心测试无人机性能,在未经任何报备审批的情况下,操控无人机至1320米高度。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别注意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明确将无人机“黑飞”列为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并大幅提高处罚力度这意味着无人机“黑飞”行为可能被拘留
权威法条核心法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六条明确无人机“黑飞”处罚)202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违规飞行、升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升空物体;飞行、升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升空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内容来源:新昌公安)
编辑: 傅一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