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出走不可取!夫妻矛盾发生后,她回娘家了,丈夫心坚,妻子也无所谓,于是她在娘家一住就是两年,丈夫见妻子不回来,以为婚姻就此摆休,又找了一个女人结婚,可是去民政局领证的时候才知道,前面的妻子婚姻还是在,去妻子家路又远,于是也不管证不证,结婚再说,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肚皮里的孩子出生了,户口不允许报,最后经过努力以领养代替亲生,那么这种情况的发生,多为独生子女,爹娘的宠爱与娇生惯养,还有的是文化程度不高,纯粹的法盲。女方离家出走,男方应该主动去找或者叫回来,夫妻之间要相互理解包容尊重,妻子不能因为矛盾发生就“大不了回家”,不要把夫家当宾馆,你出嫁后,丈夫家就是你的家,丈夫也不要大男主义,把妻子当成买来的物品,喜欢怎么就怎么,妻子不是佣人,要有尊重对方的心。更不应该在妻子怄气的时候火上浇油,使她感觉不适应;当然包容是双方的,妻子也不要简单认为自己反正没有什么,屁股一拍,想走就走。婚姻靠经营,感情要培养,结婚是责任,保障在尊重。夫妻发生矛盾要及时沟通,尽量使矛盾化解在被子里,不要把矛盾留给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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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