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说起被人厌烦的扰民事情,就是广场舞。不但发出噪声,还跟别人抢地。确实罪恶。
但要说扰民之开端,还是那些法事。广场舞出生之前,做法事就被人厌了。
至于什么是法事?这里既不能进行名词解释,也不评定哪些是真正的法事了。这里所谓的法事,其实是因为信神而搞的一系列“藉慰神灵”的事情。很多人说是迷信,更有一些人,嘴上说是迷信但心里却相信。
老高7岁那年,姑太婆去世,没什么印象。到10岁那年,外婆去世,第一次知道了人去世要“做道士”,叫一班所谓的“道士”做法事。见几个“道士”敲锣打鼓,吹唢呐,唱绍剧。那时,没有音箱,道士的唱,都是硬功夫。一方面娱乐活动太少,收音机都不大有,所以,反而可以趁此机会看戏,另一方面,实力硬功的撒喉咙的唱,音量“可控”,“伴奏”的音量也是看乐器自己的“实力”。其三,当时人们普遍信神,所以,做道士乃至做法事,也不被觉得扰民。
更重要的是,凭着实力唱,让人家觉得这些钱是要花,毕竟,自己搞不出来。有的东西,光靠拜师学艺还不够的,得自己有那个身体。
为何死人要做道士?老高自然不是“道中人”,不懂。假如说是给死人走向阴间造声势的,那应该唱给阴间的人去听才是啊!唱给活人听,其实是显摆。而显摆,实质就是想要别人知道,必定对别人引起多多少少的干扰。
后来,生活发达了,于是,出现了录音机,这下,道士的“奏唱”就开始偷懒。本来只够一泡尿的“课间休息”,变成半个小时的休息了,虽然道士一停,立马就开启录音机,好象是一刻也没有休息。但是由录音机“代唱”,给人一种掺假的感觉。
再后来,有了话筒和功放、音箱,这下,麻烦来了,不但音量大了很多,还拖很多线,在不同的地方设置,音量也大了很多。内容也更加“丰富”。
当时花钱就花在自己做不到,就算做得到,那时,道士不是“正经”行当。既然用音箱“代唱”,那我们自己下载了播放就行,而且道士的喉咙也是越来越低,还要你们来个屁!加上后人是越来越不信神,其实是迷信了新的东西,不信以前的那一套了。又因为工作原因,需要休息,所以,觉得扰民。
从“传统手艺”到“现代化加工”,引起更多的邻里收到干扰。设备,就能让更好的起到显摆的作用了。